血液報銷,你了解多少?
2018/11/15 10:05:53 點擊:
在臨床中,可能會因為患者病情的需求,臨床醫(yī)生會給患者輸注相應(yīng)的血細胞制品。那么,當(dāng)患者或其家人有無償獻血證時,血細胞制品又是怎樣報銷的呢?
青海省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》第二十條規(guī)定:在本省獻血的獻血者及其配偶、父母和子女臨床用血時,憑身份證、無償獻血證等有效證件享受下列優(yōu)惠:
(一)獻血后五年以內(nèi),本人臨床用血時,免費使用本人獻血量五倍的血液;五年后,本人臨床用血時,免費使用本人獻血量三倍的血液;獻血量超過八百毫升的終身免費用血。(二)自獻血之日起,獻血者的配偶、父母和子女臨床用血時,免費使用本人獻血量的等量血液。(三)在同等臨床條件下,優(yōu)先保障獻血者的臨床用血。
因此,當(dāng)患者在臨床中輸注血細胞制品,可出院后,帶出院證、出院發(fā)票、戶口本、身份證、無償獻血證等到醫(yī)院輸血科開具相應(yīng)的證明,然后帶輸血科開具的證明以及帶好出院證、出院發(fā)票、戶口本、身份證、無償獻血證等到當(dāng)?shù)匮褐行膱箐N。
供稿:輸血科 李建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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